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全部正式完成,相关不动产权能否顺利完成过户登记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了落实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关于加快偿还政府拖欠企业
账款专题会议精神,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区政府)认真清理解
决所属部门欠款问题。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
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与公司、
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房产抵债协议书》
《商品房买卖协议》,
协议约定区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以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套已建成商品
房冲抵其对公司的全部欠款。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一
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湖路316号
收、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土地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方二
景中心A座22楼。
有限公司100%股权。
权、产籍代理除外),房地产投资,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停车场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方案与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案
区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与公司、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
《房产抵债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区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以新
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套已建成商品房冲抵其对公司的全部欠款。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
抵偿上市公司债务的,应当对所涉及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公司聘请了中盛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抵入的三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
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资抵债涉及的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房地产资
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5)第1244号)。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25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25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申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492.49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贰万肆仟玖佰
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疆天
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以资抵债涉及的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宅房地产资产评估报告》。
经区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与公司协商,本次对公司抵入的三处房产最终价值
为4,945,287.24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房产抵债协议书》
甲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
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乙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置协议,约定房屋作价金额(注:如房产购置协议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以本协议为准)。
规则:若抵账款小于购房款,差额部分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以现金方式向丙方
补齐;反之,以购房款金额为限清偿甲方所欠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抵账金额,丙方
将房产交付乙方后,本协议中甲乙之间所列的本协议项下的抵账金额的债权债务
归于消灭。
直接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由房产销售方承担的税费,乙方不
承担。
担,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保证房产无设定抵押,不影响乙方行使权
利。
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配合乙方完成产权登记办理。
在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后,区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以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3套已建成商品房冲抵其对公司的全部欠款,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与争
议。
(二)《商品房买卖协议》
甲方(卖方):新疆朗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乌鲁木齐高铁北二路的凯坤壹品小区商品房
序 面积 单价 税 不含税价
房号 总价(元) 税额(元)
号 (㎡) (元/㎡) 率 (元)
小计 390.87 4,945,287.24 4,536,960.77 408,326.47
以上面积为最终面积,不再以不动产证面积进行重新核算。其他费用按政府
相关政策及甲方公司规定执行。
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限于任何形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房款付清后,
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乙方自行前往甲方所在地,按本协议约定的基本条件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并办理网签手续。
方提供《授权委托书》,甲方按照《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人员信息,签订《商
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办理网签登记。以上权利仅限于乙方享有,此外任何
一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相关补充协议时均不能转让、赠与、
转借或更名。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落实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关于加快偿还政府拖欠企业
账款专题会议精神,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区政府)认真清理解
决所属部门欠款问题。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牵头,以资产抵欠款的方式冲抵对公司
的债务,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意以房产进行抵款的方式冲
抵欠款,上述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回收欠款的不确定性风险,保障了上市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相对积极的影响,公司
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本次交易最终会计处理及对
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