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核查意见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克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2023 年及
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关于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531,538,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97,307,298.5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本。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
《2024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
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
《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激励计划、
(二)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列入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49 名激励
对象本次可归属的 144.1268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和《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列入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44 名激励
对象本次可归属的 118.86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和《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列入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81 名激励
对象本次可归属的 200.7706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和《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监事会关于作废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激励计划》
《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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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