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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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 新亚         公告编号:2025-045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的
触发值,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37)。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790,25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 509,324,470 股变更至 506,534,220 股(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
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
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
体如下: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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