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简称“公司”)通过参与破产重整方式并购了山东东营方圆
系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公司引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农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简称“农银投资”)、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三家财
务投资人共同设立了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荣晟”)持股平台(其中,中金岭南出资18.9
亿元,财务投资人合计出资11.1亿元),通过该平台控股破
产重整投资主体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铜业”)。其他债转股股东中国信达、东营市润泽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润泽”)、工银金融资产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资”)、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营东城支行”)
则按照初始转股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享有中金铜业股权。
中金铜业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48.92亿元。
的普通债权人间接持有中金铜业股权的信托计划平台。公司
在2024年4月现金出资5.04亿元收购了全部境外债权人持有
的可转股债权,2024年12月底及2025年1月初又出资1.49亿元
收购了境内部分债权人持有的中金铜业信托权益,上述收购
完成后,公司已累计持有东营润泽约55.40%信托份额。上述
收购事项已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
司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进一步提高对中金铜业及
中金荣晟的管理决策效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少数股权
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
中 金铜 业 30.8409% 股权 ,收购少 数股 东持有的 中金 荣晟
(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农银投资向公司转
让中金荣晟16.6667%股权,对价为5.75亿元。
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工银金资向公司转让山
东中金铜业2.9602%股权,对价为1.63亿元。
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农行东营东城支
行向公司转让中金铜业2.8075%股权,交易对价为1.55亿元。
(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光曜致新向公司转让
中金荣晟10%股权,对价为3.47亿元。
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东营润泽转让中金铜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多
成立日期:2017-08-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GP8H2H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1-118 幢 7 层
经营范围:(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
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对于未能转
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
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
(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
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五)发行金融债券;(六)通过
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七)对
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
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
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八)与
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九)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注册资本:2,7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军伏
成立日期:2017-09-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R80HU09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 211 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
心一期 B 幢 19-20 层
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
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
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
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
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
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
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
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
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
权。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金涛
成立日期:1992-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864731513M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 55 号金融港
B座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
准文件所列地为准。(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
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0,05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光慧南信(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
成立日期:2021-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7C0JMF5U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 号 101 室
-135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持有 0.0166%的合伙份额。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出资额:2,167,348.64269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虎
成立日期:2023-06-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CMTAD82U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浏阳河路 99 号研发楼
一层 1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100%持股。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金荣晟
名称: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文皓
成立日期:2022-03-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7LHEK66X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汾河路 171 号高科技走
廊工业坊 14 幢 30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选矿;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
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冶金专用设备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期货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须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
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 圳 市 中 金 189000.00 万 63% 269000.00 万元 89.6667%
岭南有色金 元
属股份有限
公司
农银金融资
产 投 资 有 限 50000.00 万元 16.6667% 0 0.0000%
公司
中国信达资
产 管 理 股 份 31000.00 万元 10.3333% 31000.00 万元 10.3333%
有限公司
杭州光曜致
新钟泉股权
投 资 合 伙 企 30000.00 万元 10% 0 0.0000%
业(有限合
伙)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9,928.29 299,928.16
负债总额 0.46 0.33
净资产 299,927.83 299,927.83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6 0
利润总额 0.68 -0.01
净利润 0.68 -0.01
(二)中金铜业
名称: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89,183.771283 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云军
成立日期:2006-02-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850286511
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养殖区骨干路 22 号
经营范围:金、银、铜、镍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带
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氧(液化的、压缩的)、氩(液化的、
压缩的)、氮(液化的、压缩的)、硫酸(有效期限以许可
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股东名称 出资比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例
中金岭南荣晟 305156.2608127 305156.2608127
(东营)投资 3 3 62.3807%
%
有限公司 万元 万元
东营市润泽投 122654.0253413
资管理有限公 3 0 0.0000%
%
司 万元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6.7784% 6.7784%
万元 万元
公司
工银金融资产 14480.81799752
投资有限公司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8075% 0 0.0000%
万元
东营东城支行
深圳市中金岭
南有色金属股 0 0% 30.8409%
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9,362.76 906,832.29
负债总额 277,830.58 327,659.12
净资产 571,532.18 579,173.17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13,873.36 974,127.07
利润总额 56,352.96 10,153.03
净利润 44,391.41 7,721.57
三、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中金荣晟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5)0500401 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金荣晟的
所有者权益为 299,927.07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中金岭
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0787 号),采用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金荣晟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299,927.07 万元,
评估值 339,844.53 万元。
(二)中金铜业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5)0500400 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金铜业的
所有者权益为 461,412.71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山东中
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0682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业净资产账面值 461,412.71 万元,评估值 554,300.40 万元。
本次交易以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与评估的结果为参考依据,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
确定。协议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农银投资)
甲方(转让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乙方向甲方按照前述日期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 574,842,459.04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柒仟肆佰捌拾
肆万贰仟肆佰伍拾玖元零肆分)。
乙方承诺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含)前,将约定的股权
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股权交割日为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
之日。自乙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如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作为丙
方股东身份向甲方主张权利,则乙方应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甲方因此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二)《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工银金资)
甲方(转让方):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玖佰肆拾叁元肆角肆分)。
鉴于目前尚有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次股权转
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方应向甲
方补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728,415.94 元(大写:人民币贰
佰柒拾贰万捌仟肆佰壹拾伍元玖角肆分)。未来如十五冶异
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补
差调整。
乙方承诺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于收购管理人出具的调
整事项(如有调整)确认文件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分别将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三)《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光曜致新)
甲方(转让方):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10%
的股权份额。
当根据本合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的
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47,059,178.08 元(大写:人民币叁
亿肆仟柒佰零伍万玖仟壹佰柒拾捌元零捌分)。
乙方承诺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含)前,将本协议约定
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自乙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如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作为丙
方股东身份向甲方主张权利,则乙方应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甲方因此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四)《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农行东营东城支行)
甲方(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
支行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仟捌佰贰拾贰元柒角柒分)。
鉴于目前尚有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
次股权转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
方应向甲方补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587,705.60 元(大写:
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柒仟柒佰零伍元陆角)。未来如十五冶
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
补差调整。
乙方承诺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于收购管理人出具的调
整事项(如有调整)确认文件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分别将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股权
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权、
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他法
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享有
及承担。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五)《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东营润泽)
甲方(转让方):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
乙方应现金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按照乙方及其子公司
在本协议签署前尚未收购的信托份额对应的甲方持有标的
公司股权(股权比例为 10.9523%)价值作价,合计为人民币
叁佰玖拾壹元柒角伍分)。
鉴于目前尚有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
次股权转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
方应在收到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生效判决书之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甲 方 补 充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佰玖拾叁元贰角陆分)。未来如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
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补差调整。
乙方承诺于本协议各方签署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
户。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五、 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优
化资源配置,增强铜冶炼板块控制权。
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收
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营东城支行);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众环审字(2025)0500401 号);
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审字(2025)0500400 号);
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5第 068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