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5-045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
? 履行的程序: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
夫特”)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
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44.683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8,337,421.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2,442,544.45 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894,876.8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0241Z000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公司与子公司、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 2020 年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净额的范围内对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
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结项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使用 截至结项 结项时预计
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时累计投 剩余募集资 项目进度
总金额
资金额 入金额 金金额
下一代智能高性
发及产业化项目
机器人核心部件
建设项目
机器人云平台研
发和产业化项目
合计 113,542.50 72,589.49 54,498.08 21,228.89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
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因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其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
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使用期限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
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
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尽管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
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
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
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
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监事会有权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
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正常推进,同
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新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
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新项目的正常推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