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当前公司总股本为
的股份基数为 479,571,100 股,共派发现金红利 239,785,550.00 元,送红股
按公司当前总股本折算后,每 10 股派现金 4.995407 元,每 10 股送红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95407 元/股)÷
(1+0.3996325)。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的股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比例固定不变,
送红股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40,900
股后的 479,571,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1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
送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送红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78,553,965 37.20 71,421,586 249,975,551 37.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1,458,035 62.80 120,406,854 421,864,889 62.79
三、股份总数 480,012,000 100.00 191,828,440 671,840,44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表变动后具体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
的数据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
(一)摊薄计算每股净收益
本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从 480,012,000 股变动至 671,840,440 股,按新股
本摊薄计算,公司 2024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166 元。
(二)除权除息价的计算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当前总股
本折算后,每 10 股派现金 4.995407 元,每 10 股送红股 3.996325 股,保留 6 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239,785,550.00 元÷480,012,000 股
=0.4995407 元/股。
股份变动比例 = 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
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191,828,440 股÷480,012,000 股=0.3996325。
综上,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95407 元/股)
÷(1+0.3996325)。
(三)根据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
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及价格上限。回购期间,经 2024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已调整至不超过人民
币 26.35 元/股。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将调整至不超过人民
币 18.47 元/股。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
咨询电话:029-87049244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