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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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48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2.73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的要求。
  三、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不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调整,仍为 2.73 元/股,具体
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具体的回购资金、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
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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