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 关于伟隆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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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隆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8.26 元/股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伟隆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即人民币 8.26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人民币 10.74 元/股);
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 号)同意,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6,971.00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2,697,100 张,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69,71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074,189.65 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35,810.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
字(2024)第 000022 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伟隆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0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8.60 元/股。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募集说明书》
定,“伟隆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8.60 元/股调整为 8.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伟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伟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伟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三、本次可能触发“伟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伟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8.26 元/股)的 130%(含 130%,
即人民币 10.74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伟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
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伟隆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
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伟隆转债”,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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