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桑
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0%股
权的议案》,同意下属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公
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淄博”)
二、交易进展
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因首次挂牌期间未产生意向受让方,中
国系统以不低于中电淄博股权评估值 90%的价格进行了二次挂牌,最终征得的
一个意向受让方淄博跃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跃晟”)为最终的受让
方,交易价格为 13,012.83 万元人民币。目前,中国系统已与淄博跃晟签订了
《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金属材料销售;保
温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风力发电
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
发;发电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
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自来水生
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博跃晟 100%股权
净资产 13,669.03 万元,营业收入、净利润为 0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淄博跃晟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 甲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所认缴的出资已经全额缴清。 转让标的上
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转让标的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
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
等强制性措施。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司评估,出具了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企
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
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亿叁仟零壹拾贰万捌仟叁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3,012.83 万元转让给乙方。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1)第一笔款项: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
零伍万壹仟伍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5,205.15 万元,含交易保证金汇入北
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乙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即:
人民币(小写)500 万元可转为上述首期价款的一部分。
(2)第二笔款项:乙方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暂定,具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四个月以内)前向甲方支付全部剩余转让款人民币(大写)柒仟捌佰零柒万陆仟
捌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7,807.68 万元,并自第一笔款项约定支付完毕的
次日起以人民币(大写)柒仟捌佰零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即:人民币(小
写)7,807.68 万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甲方支付分期付款
利息。乙方已针对该笔价款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
配合。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配合办理第 7 条约定股
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承诺不继续使用上述字号、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甲方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
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照标的企业编制的《财产及资料清单》与乙方进行交接。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
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
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业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地审慎调查。本合同签署后,
乙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的正常经营,
标的企业在该期间内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
善处理;如无法妥善处理,或者甲乙双方就处理意见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乙方
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
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超
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
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约金按照延迟履行期间已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办理超过
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4%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包括乙方为实现本次产权交易事项支出的相关费用)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
偿。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第 12 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
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4%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经济损失(包括乙方为实现本次产权交易事项支出的相关费用)的,乙
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
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对应部分。
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中电淄博 80%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初步估算本次股权交易产
生的处置收益不超过 5,000 万元,并将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带来积
极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及具体会计处理以经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