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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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8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
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因工作人
员失误,原通知中“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和“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中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有误;未说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中表一和表一下文字部分表述有误。公司对于更正事项给
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9:15-11:30。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2025年7月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路1号。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9:15-15:00。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2025年7月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路1号。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1:3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更正后: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以上议案1至议案3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
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以上议案1至议案2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
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除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三、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9:15-15:00。
路1号。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
  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
  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6、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以上议案1至议案2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
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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