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1,由董事长暨实控人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 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79.528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889%
累计已回购金额 5,495.1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5.82元/股~70.5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1.58 元/股(含),回购股
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 2025 年 4 月
(公告编号:2025-03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9.528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89%,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70.50 元/股,最低价为 65.8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