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持有
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
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550 万股股份(对应股比 57%)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本独立财务顾问及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不存在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林嘉伟 赖 森 谷志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