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的
专项核查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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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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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的
专项核查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2013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安源
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源煤业集团”)的委托,按照中国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要求,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
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最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
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
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一) 最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我们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3)第 04949
号《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报告意见类型为
无保留意见。
我们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4)第 03532
号《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报告意见类型为
无保留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源煤业集团 2024 年度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我们对安源
煤业集团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我们复核了安源煤业集团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重大交易及其会计处理,并关
注其是否存在虚构交易、虚构利润,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
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我们复核了安源煤业集团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关注是否存在关联
方利益输送情况。我们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近三年的关联交易
公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公告。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安源煤业集团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
利润的情形,我们未发现安源煤业集团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
的情形,未发现公司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关于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核查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变情况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应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
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
处理”、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我们查阅了安源煤业集团近三年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
相关公告,关注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
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安源煤业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
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减值准备的核查
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存货和商誉科目的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金额情况如下(金
额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7,795,179.63 1,509,097.76 -2,963,619.93
存货跌价损失 -383,689.88 -2,216,517.92 -9,111,076.23
商誉减值损失
合计 -18,178,869.51 -707,420.16 -12,074,696.16
我们复核了安源煤业集团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计提
相应减值的情况及计提依据是否充分。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源煤业集团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二、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3)第 04951 号《安
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4)第 03534 号《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了 2024
年度《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5)第 020059 号)。
我们对前三年专项说明中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担保情况进行复核。
我们查阅了最近三年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的
独立意见及上市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安源煤业集团最近三年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违
规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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