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山东省枣庄市东海路 17 号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
董事三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于蕾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审核了倪永善先生、袁圣明先生、朱庆华先生、张领先
生的简历及履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管理能力。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聘任
倪永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袁圣明先生、朱庆华先生、张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审核了马龙运先生的简历及履职情况,我们认为他具备
担任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马龙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马龙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审核了尤鸿志先生、陆丹娜女士的简历及履职情况,我
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尤鸿志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陆丹娜女士
为证券事务代表,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前提下,同时
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
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蕾、王淑政、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