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丰山集团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61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全部 到位,已 经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苏公
2022B07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子公司)、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正常。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拟投入可转换公司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号                         资额          债券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24,500 吨对氯甲苯等精
     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
    注:2025 年 1 月,“年产 24,500 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工产品建设项目”进入试生产环节,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将继续推进
湖北宜昌对氯甲苯项目试生产及后续竣工验收工作。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与使用工作。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丰山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