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8 0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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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5-073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9,1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18,05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 1,489,100 股后的 116,560,900 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31,218.00 元(含税);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0 股=116,560,900 股×0.20 元/10 股=2,331,218.00 元;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10=2,331,218.00 元/118,050,000 股×10=0.19747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0197477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7477 元/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 2,331,218.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
本 118,05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89,100 股后的 116,560,900 股份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数量为基数,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至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
现金分红金额/10 股=116,560,900 股×0.20 元/10 股=2,331,218.00 元;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10=2,331,218.00 元/118,050,000 股×10=0.19747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0197477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7477 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项: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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