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8 0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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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调整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计划》
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
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1-08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彭锋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1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收到首钢
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1140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四)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82)。
   (五)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六)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七)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及 2021 年度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
二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
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九)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在此次股东大会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
三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一)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
及该议案的部分激励对象在此次股东大会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宜。该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变更为 353 名,
持有限制性股票 39,644,235 股。
  (十三)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八
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
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
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四)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涉及该议案的部分激励对
象在此次股东大会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五)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及八
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
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变更为 337 名,持有限制性
股票 19,013,650 股。
   (十七)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
的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八)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涉及该议案的部分激励
对象在此次股东大会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九)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
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度分红
派息实施方案为:以股本总数 7,773,981,0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上述分红派息方案已于 2025 年
    根据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调整为 3.14 元/股。按照《激励计划》中“公司按本计划规定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特殊规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及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之规定,公司拟据此对本次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
大于 1。
    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14-0.022=3.118元/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2025 年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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