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 日
召 开 时 间:2025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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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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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
保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三峡新型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
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
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
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
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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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负责,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
东代表参与表决票计票工作,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并和现场见证律师
共同参与表决票监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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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10: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的 9:15-9:25、9:30-11:30、
会议地点:湖北省当阳市翼德路 6 号三峡新材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普乐先生
出席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
列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通报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三、相关人员对会议审议的议案作出说明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讨论和审议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等待网络投票结
果
六、监票人、计票人、律师共同统计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作股东大会律师见证,现场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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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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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在为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公司拟
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
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
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
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
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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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 7 ) 2024 年 经 审 计 总 收 入 217,185.57 万 元 、 审 计 业 务 收 入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 9 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
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
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7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纪律处分 4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郁女士,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加入中审众环工作至今,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
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相关公司 IPO、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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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加入中审众环工作至今,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
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承办过相关公司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
债券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钧,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刘钧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确定。
公司授权经理层与中审众环协商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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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公司拟续聘中审
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授权经理层与中审众环协商
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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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近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公司独立董事陆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陆平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
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
后,陆平先生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三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玻璃
产业研究院)担任执行院长。
鉴于陆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陆平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陆
平先生在新独立董事就任前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相关职责。
现公司董事会提名陶海征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会作为提名人,已签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
诺。候选人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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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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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海征,男,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武汉理工大学二级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
玻璃非晶态材料的光电功能材料和器件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丰富
的功能玻璃新产品研发经验。曾任武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
武汉理工大学绿色建筑材料及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玻
璃协会 ICG·TC28 玻璃纤维与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硅酸盐学会
特种玻璃分会副理事长。
陶海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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