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5-033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 18 号公司综合楼 51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云霞女士主持。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
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4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29)
。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
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项目建
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有效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