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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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和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将重大投资融资、资本
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报送
投资评审小组;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建议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投(参股)企业对外洽谈、签订初步意向书、章
程草案及可行性报告等,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
提案;
  (五)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
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
情况紧急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做出说明。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
员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应对本
细则进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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