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5-039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限售股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5781%。
一、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概况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
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
同意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344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92.373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6.16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1,392.3737 万股股票于
行 A 股票前总股本为 89,034,641 股,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10 股转增 3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10 股转增 3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3,845,891 增加至 173,999,658 股。公司 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限售股份数量由 1,624,783 股相应增加至 2,745,883 股。除此以外,公
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73,999,658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2,745,8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8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为 2,745,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5781%。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佛山市宝月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1
名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为:
“1、本公司同意自金银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金银河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
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
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无其
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在限售期
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承诺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2,745,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5781%。
证券账户 2 户。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上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佛山市宝月山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2,745,883 2,745,883 2,745,883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 减数量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
售前的股份 售前的股份 (+,-)(股) 售后的股份 售后的股份
数量(股) 数量比例 数量(股) 数量比例
(%)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26,900,376 15.4600 -2,745,883 24,154,493 13.8819
非流通
高管锁定股 24,154,493 13.8819 0 24,154,493 13.8819
首发后限售
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73,999,658 100.0000 - 173,999,658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银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解除限售的
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