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 A 股总股本为 565,476,533 股(以
公司目前 A 股总股本 566,239,133 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
购股份总数 762,600 股),公司本次 A 股现金分红共计 5,654,765.33 元(含
税)。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A 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
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红利为 0.0099865 元/股(计算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865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
本 566,239,1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5,662,391.33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6,239,13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62,600 股后的 565,476,5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回购股份 762,600 股。根据《公司法》
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A 股总股本
- 公 司 回 购 账 户 股 份 ) * 分 配 比 例 ÷10 , 即 ( 566,239,133-762,600 )
*0.10÷10=5,654,765.33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A 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10=(5,654,765.33÷566,239,133)*10=0.099865 元/10
股。因此,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
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099865 元/股)。
七、咨询机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亿利达路
咨询联系人:罗阳茜
咨询电话:0576-82655833
传真电话:0576-8265122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