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海量数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人民币 36,054.0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19.81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234.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1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不含委托理财)
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学知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通惠支行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不含委托理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合计 35,234.24 4,671.99
注:(1)上述余额不包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 10,000.00
万元;(2)上述余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3)合计数与单项
加总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
益,募集资金到账后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
户集中管理,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与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通惠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22,521.40 万元。公司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投入进度 使用状态的时间
数据库技术研发升
级建设项目
数据库安全产品建
设项目
合计 35,234.24 22,521.40 63.92% /
注: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上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
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募投项目旨在提升公司自主数据库产品的综合技术实力,完善公司数据库产
品设计、研发、测试、交付整体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公司自研数据库产品在高并发控制能力、高效存储优化能力、实时数据处
理能力及空间地理信息处理能力、数据库安全审计和全密态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
破,具备高性能、高并发、高可用、高安全、高兼容、多模态、易迁移、易运维
等“五高一多两易”的特性,能够满足从中小规模到大规模、从非生产业务系统
到核心生产业务系统的各类需求,赢得客户一致好评。
随着公司自主数据库产品市场应用的持续深化和在各行业核心系统的广泛
落地,日益复杂的业务场景对产品性能稳定性和功能完备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多
元化运行实例催生了大量新功能需求;与此同时,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
新兴技术的持续迭代与突破,加速了数据库技术架构革新和应用场景拓宽,智能
化、一体化、云化技术研究成为数据库核心能力建设的必选项。综上,公司数据
库产品研发存在进一步优化完善的技术升级空间,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募集
资金使用现状,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市场需求,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
投资的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5 年 8 月延期至
四、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
求,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
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的风险,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该等项目。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
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数据库技术研发升级建
设项目”和“数据库安全产品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雨翘 齐海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