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董事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 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33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2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29.86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
用共计 14,445.2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584.63 万元,上述
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
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及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司杭州高新支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阳
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浙商银行运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
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限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 司杭州高新支行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 正常使用
有限公司 放支行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 放支行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正常使用
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正常使用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3301040160018771108
有限公司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 本次注销
浙商银行运河支行 3310010410120100124627
有限公司
浙江艾旭生物工程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次注销
公司 司杭州高新支行
浙江旭民生物技术有限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正常使用
公司 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SA571918788632902 正常使用
元晟有限责任公司
司离岸金融中心
合 计
三、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因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年产 3 亿件第二、
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已结项并与超募资金账户内
节余资金全部转至新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
述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备注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
浙商银行运河支行 3310010410120100124627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 10463000000791384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份有限公司 高新支行
浙江艾旭生物工程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
限公司 新支行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