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7 0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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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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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证
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
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
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拟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需在会议前于
大会工作组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人员,并由大会主持人指定
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书面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
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
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采
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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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的 9:15-15:00。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本次大
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
为通过。
  本次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是:1、2.00(2.01、2.02)。
  八、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0(2.01、2.02)须采取“累积投票制”
方式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九、按《公司章程》规定,大会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对议案
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
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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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陈晓峰
  (三)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周一)14:00
  (四)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269 号环球航运广场 39 楼会议室
  (五)参会人员: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员等。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议程
  (一)股东/股东代理人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等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三)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四)推选计票监票小组成员
  (五)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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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书面投票表决,计票监
票小组开始计票监票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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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拟投资建造 4 艘 4300TEU 集装箱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优化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船队结构,
拓展船队规模,持续加强公司航线服务能力,公司或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投资建造 4 艘 4300TEU 集装箱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拟建造船舶的市场考察,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
确定船舶建造厂商,签署相关合同等与拟建造船舶相关事宜。本次投资建造船舶
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本次投资建造船舶事项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扩大船队规模,积
极打造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高标准船队,不断加强公司航线服务能力,持续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审慎评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经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投资建造 4 艘 2700TEU 集装箱船的议案》,包括本次投资建造船舶
事项在内,公司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总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根据公司船舶整体运营规划,公司拟通过宁波远洋本级或其子公司
(包括现有或后续可能新设子公司)负责运营 4 艘 2700TEU 集装箱船和/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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艘 4300TEU 集装箱船,具体运营主体等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另行
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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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董事会运作合规有效,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通过,并征得了相
关候选人本人的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提名王科先生、
蔡宇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可连选连任。
  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附件:1.《王科先生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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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王科先生的简历
  王科,男,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拥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工学学士学位,现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
限公司业务部副部长,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北仑国际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
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西滚装码头有限公司监事。王科先生 1995 年参加
工作,历任宁波港务局镇海港埠公司调度室见习、装卸指导员,宁波港务局
业务部值班调度、计划调度员,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计划调度、调度
室值班主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调度室值班主任,宁波港股份有限
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营运操作部副经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业
务部调度室副主任、调度中心主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调度中
心主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海湾码头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岛国际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王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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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蔡宇霞女士的简历
  蔡宇霞,女,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上海海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宁波远洋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宁
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
事。蔡宇霞女士 1998 年参加工作,历任宁波港务局北仑港埠公司宣传科宣传干
事,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商务秘书,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
矿石分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
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正科级主管、科长、主任
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证券
事务代表,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北
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港北仑通
达货运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北仑涌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港集装箱
运输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蔡宇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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