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现场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
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
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
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
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
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
前向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
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现场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
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14:3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新星南路 155 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
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
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
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主持人:徐金根先生
五、会议议程安排
序 号 事项
复会议
议案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为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为 2 亿元;公司为江苏科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3 亿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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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