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旅: 南京商旅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6 04: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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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5-036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南京商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南京商旅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游集团)持有的南京黄埔大酒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埔酒店)100%股权、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商厦)持有的南京南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商运营)49%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
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有关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拟不再收购南京商厦持有的南商运营
持有的黄埔酒店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方案调整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
重大调整,公司以第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
次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对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再次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调整前重组方案                调整后重组方案
交易价格        22,158.54 万元           19,887.36 万元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 3,983.10 万元,
募集配套 其中 3,323.78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
                             其中 2,983.1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资金金额 金对价,1,0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
                             现金对价,1,0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
 及用途 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3,676.22
                             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
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
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相关文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中提出了相关适用标准,具体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
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
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涉及调减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调减比例为 10.25%,不
超过 20%,本次重组调减交易作价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重组方案调
整涉及调减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因此,本次重组方案调
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调
整。董事会审议前,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有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
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
                          (证监会公告[2023]3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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