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5-3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
创造更大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共 225,988,7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1,199,999,997.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相 关 的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核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18 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
实际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投入
资金净额
金额
合计 127,671.19 120,000.00 119,430.8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37)。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0,624.62 万元,其中进行现金管理
的资金余额为 16,000.00 万元、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44,624.62 万元(含累计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448.58 万元)。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鉴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
要一定的周期,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
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具体品种包括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
类产品、协定存款等标的,产品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严控投资风险。
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检查。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大的收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反对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反对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
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