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06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
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投票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
本议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南
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投票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
本议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投票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
本议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南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投票结果:关联监事陈小东、郑小芳回避表决。同意 1 名,反对 0 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票结果:关联监事陈小东、郑小芳回避表决。同意 1 名,反对 0 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