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股
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轲先生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王轲先生已于 2025 年 6 月使用自有或
自筹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9,600,000 股,本次于 6 月 24 日至 25
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12,40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2,
本次增持后,王轲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方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340,811,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26.63%。根据《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方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8,411,6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6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6 月 25 日收盘期间,本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7%,
合计增持金额为 10961.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及其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一致行动人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王轲 7300.96 5.70 8540.96 6.67
王耀方 25540.2 19.96 25540.2 19.96
合计 32841.16 25.66 34081.16 26.63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实际控制人王耀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轲先生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 9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2,400,000 股,占
权益变动过程 公司总股本比例 0.97%。本次增持后,王轲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方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票简称 千红制药 股票代码 002550
变动类型 增加□
√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
√ 否□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王轲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方先生的
一致行动人。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A股、B股等)
A股 1240 0.97
合计 1240 0.9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金来源(可多选)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王轲 7300.96 5.70 8540.96 6.67
王耀方 25540.2 19.96 25540.2 19.96
合计持有股份 32841.16 25.66 34081.16 26.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630.87 19.25 25560.87 19.97
是□
√ 否□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轲先生于2025年6月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向、计划
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2%。王轲先生承诺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
注:上述持股比例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祖率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