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6 0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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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53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49,148.28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4.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德化工”)分别于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忻州-同力-保证-001),约定由公司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忻州同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爆破”)与中国银
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
金为人民币 950 万元。
   以上业务涉及的担保事项在前述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46,248.28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47,198.28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52,801.72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忻州同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00325767103G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州经济开发区紫檀街 39 号
  法定代表人:乔健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力爆破总资产 8,292 万元,负
债总额 2,354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354 万元),净
资产 5,938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185 万元,利润总额-202 万元,净
利润-17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同力爆破总资产 7,181 万元,净资产 6,047 万元;
计)。
  股权结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力爆破 100%股权,同力爆破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同力爆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行
  保证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忻州同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
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
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等。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
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
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
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债权
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债权人在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
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和适用诉讼时效。
  在一般保证情形下,债权人在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对债
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
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和适用诉讼时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0 亿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47,198.28 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
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73.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50.00 万
元,系 2024 年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0.98%。
  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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