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5 02: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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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彦先生、唐海江先生、姜琳女士、黄晁先生、冷佳佳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长:张彦先生
  非独立董事:张彦先生、唐海江先生、胡金福先生、姜琳女士、黄晁先生、
冷佳佳女士
  独立董事: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
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
的要求。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选举
产生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张彦、姜琳、严群                 张彦
     审计委员会           罗国芳、马骥、黄晁                罗国芳
     提名委员会            严群、马骥、张彦                 严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马骥、罗国芳、胡金福                 马骥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
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张彦先生
   副总经理:唐海江先生
   董事会秘书:姜琳女士
   财务总监:吕晓阳女士
   审计部负责人:陈杲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李梦云女士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任期均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姜琳女士、李梦云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姜琳、李梦云
  电话:0574-87908260-8025
  传真:0574-87162028
  邮箱:investor@excitontech.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
  四、   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崔平女士、陈伟莉女士和于庆庆女士任期已届满,离任后崔平
女士、陈伟莉女士和于庆庆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离任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
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吕晓阳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
际会计师,已获得剑桥大学财务总监(CFO)国际职业资格证书(CIE 财务管理
高级专业级证书)。吕晓阳女士于 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国骅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结算中心副总裁,于 2019 年 8 月加入激智科技,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以
及浙江紫光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日,吕晓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 45,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杲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
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世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李梦云女士: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 7 至 2016 年 6 月任激智科技董办专员;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梦云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
公告日,李梦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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