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5 0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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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
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以电话、口头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乔从缓女士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52,07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201 名激励对象归属 535,796 股限制
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及规范运行,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
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
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
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
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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