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6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地发展,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恒逸集团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5,997,280 股,增持
金额为 3.94 亿元(不含手续费),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总
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如未作特别说明,下同)的 2.00%,
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 52.88%增加至 54.88%,本次增持计划
已实施完成。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488,933,728 股,持股比例
为 40.61%(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通过恒逸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持有公司 256,338,027 股,
持股比例为 6.99%(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控股股东恒逸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45,271,755 股,持股比例为
露增持计划,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
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控
股股东恒逸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25,000 万元,
不高于(含)50,000 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关于增持恒逸石化股份比例达到 2%暨
增持完成的告知函》,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恒逸集团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5,997,280 股,增持金
额为 3.94 亿元(不含手续费),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比例从 52.88%增加至 54.88%,本次增持计划已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完
毕,且已达到增持计划的下限要求。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554,931,008 股,持股
比例为 42.41%(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通过恒逸集团的控
股子公司恒逸投资持有公司 256,338,027 股,持股比例为 6.99%(未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1,811,269,035 股,持股比例为 49.40%(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股份的增
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尚需就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结果予以公告;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属于《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内容,增持数量在增持计划范围内,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