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Dongsha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 288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袁永刚 袁永峰 赵秀田
单建斌 冒小燕 王 旭
王章忠 宋利国 高永如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
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
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1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山精密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国泰海通
发行人律师、承义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验资机构、天健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指
对象发行 行为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 指
发行方案》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缴款通知书》 指
缴款通知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定价基准日 指 (2024 年 3 月 13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一季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Dongsha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Ltd.
注册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袁永刚
成立日期 1998年10月28日
发行前注册资本 170,591.3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03719732P
股票简称 东山精密
股票代码 002384.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99号运河小镇总部产业园12号楼
董事会秘书 冒小燕
电话 0512-80190019
传真 0512-80190029
公司网址 http://www.dsbj.com
电子信箱 dsbj@dsbj.com
精密钣金加工、五金件、烘漆、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产品
生产、销售;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
(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生产和销售液晶
显示器件、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及LED显示屏、LED驱动电
源及控制系统、LED芯片封装及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
能源管理;销售新型触控显示屏电子元器件产品,照明工程、城市
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太阳能产品系统的生产、安
装、销售;太阳能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
经营范围
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租赁业务;经营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
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
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卫
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
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电路制造
公司为专业的全方位智能互联、互通核心器件提供商,主要从事电子
电路产品、精密组件、触控显示模组、LED显示器件等的研发、生产
主营业务
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通信设备、工业设
备、AI、服务器、医疗器械等行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同时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6 年 3 月 28 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
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1 号)(注
册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向本次发行对象
袁永刚、袁永峰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袁永刚、袁永峰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
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天健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
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
验〔2025〕5-3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 11 时止,袁永刚、袁
永峰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 1,403,999,991.74 元已划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
用账户。
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天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
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5〕5-2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止,发
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693,822 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1,403,999,991.7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487,447.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1,512,544.73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 2 名,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25,693,822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最高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25,693,822 股,由袁永刚、袁永峰以现
金方式全额认购,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
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认购对象的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合计 1,403,999,991.74 125,693,822 6.86%
袁永刚、袁永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金额未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本次发行价格为 11.4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
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1.49 元/股,调
整为 11.24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11.49-0.25=11.24 元/股。
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1.24 元/股,调
整为 11.17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11.24-0.07=11.17 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3,999,991.7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487,447.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1,512,544.73 元,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25,693,822.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265,818,722.73
元。
七、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向本次发行对象
袁永刚、袁永峰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袁永刚、袁永峰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
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天健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
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
验〔2025〕5-3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 11 时止,袁永刚、袁
永峰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 1,403,999,991.74 元已划入国泰海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
用账户。
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天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
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5〕5-2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止,发
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693,822 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1,403,999,991.7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487,447.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1,512,544.73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和使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袁永刚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身份证号码 32052419791026****
获配股数(股) 100,555,058
限售期 三十六个月
姓名 袁永峰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身份证号码 32052419770301****
获配股数(股) 25,138,764
限售期 三十六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袁永刚、袁永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
峰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袁永刚、袁永峰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
的重大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除公司在定期报告和临时
报告中已披露的交易、重大协议之外,袁永刚、袁永峰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未
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其他关于未来交易
的安排。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袁永刚、袁永峰作为个人投资者,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
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资者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国泰海通对本次发行对
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发行对象投资者类别为普通投资者
C4,与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袁永刚、袁永峰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合法自
筹资金。根据袁永刚、袁永峰出具的《关于认购东山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承诺》,袁永刚、袁永峰已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及/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东山精密及其
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关
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东山精密及其子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袁永刚、袁永峰提供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1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
永峰全额认购。因此,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不适用
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监管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备的
《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备案或登
记程序。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发行对象袁永刚、袁永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认购资金来
源为合法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
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东
山精密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
公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东山精密及其子
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涉及的《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缴款和
验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深交所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批复、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证券代码:00238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对象通过本
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125,693,822 股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9,591,987 18.73% 125,693,822 445,285,809 24.3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321,723 81.27% - 1,386,321,723 75.69%
合计 1,705,913,710 100.00% 125,693,822 1,831,607,532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深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CT001 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投资基金(LOF)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深
合计 636,298,702 37.30 318,460,76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考虑本次发行情况,
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深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CT001 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投资基金(LOF)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
品等
深
合计 761,992,524 41.60 444,154,584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除本次发行对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27 0.64 0.2489 0.5927
每股净资产 11.34 11.04 11.3169 11.0383
注: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1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125,693,82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
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9,591,987 18.73% 125,693,822 445,285,809 24.3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321,723 81.27% - 1,386,321,723 75.69%
合计 1,705,913,710 100.00% 125,693,822 1,831,607,532 100.00%
本次发行前,袁永刚、袁永峰和袁富根父子三人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 11.85%、
本次认购对象为袁永刚和袁永峰,按本次股票发行上限计算,即袁永刚、袁永峰
分别认购 100,555,058 股、25,138,764 股,发行完成后,袁永刚、袁永峰和袁富
根父子三人分别持有发行人 16.53%、13.51%和 3.21%股权,合计持有 33.26%表
决权,袁永刚、袁永峰和袁富根父子三人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有利于提
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
需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
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
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袁永刚、袁永峰,系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关联交
易和同业竞争。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3〕5-31 号、天健审〔2024〕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资产 2,247,677.90 2,267,779.27 2,244,574.38 2,227,347.59
非流动资产 2,399,292.26 2,333,638.03 2,192,597.53 1,852,913.09
资产总额 4,646,970.16 4,601,417.31 4,437,171.90 4,080,260.68
流动负债 1,923,977.62 1,916,297.58 1,784,975.21 1,806,777.42
非流动负债 783,289.72 796,509.40 833,161.03 630,927.41
负债总额 2,707,267.34 2,712,806.98 2,618,136.24 2,437,704.83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1,939,702.82 1,888,610.32 1,819,035.66 1,642,555.8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860,224.00 3,677,037.43 3,365,120.55 3,158,014.67
营业利润 59,489.50 147,960.25 206,480.09 284,653.28
利润总额 59,668.62 146,771.18 219,108.80 284,089.90
净利润 45,652.66 108,506.09 196,505.02 236,806.2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97,259.96 -409,368.61 -483,890.23 -375,899.12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 3 月 /2024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流动比率(倍) 1.17 1.18 1.26 1.23
速动比率(倍) 0.84 0.86 0.90 0.8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26% 58.96% 59.00% 59.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77 4.78 4.57 4.30
存货周转率(次) 4.76 5.08 4.58 4.12
每股净资产(元) 11.34 11.04 10.61 9.5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0 -0.18 0.11 0.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64 1.15 1.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64 1.15 1.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9% 5.89% 11.38% 15.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注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注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注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注 6: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期末股本
注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注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注 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依据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稀释每股收益按《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
求进行扣除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4,080,260.68 万元、4,437,171.90 万
元、4,601,417.31 万元和 4,646,970.16 万元,资产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
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41%、49.41%、50.72%和 51.63%,主要由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和商誉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2,437,704.83 万元、2,618,136.24 万
元、2,712,806.98 万元和 2,707,267.34 万元,负债规模整体呈现出上升趋势。从
负债构成看,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74.12%、68.18%、70.64%和 71.07%,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为专业的全方位智能互联、互通核心器件提供商,主要从事电子电路产
品、精密组件、触控显示模组、LED 显示器件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
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158,014.67 万元、3,365,120.55 万元、3,677,037.43 万
元和 860,224.00 万元,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4.34%,主
要原因系资产减值和资产处置损失增长较大所致。2025 年 1-3 月,公司电子电路
产品、精密组件业务销量上涨带动业绩提升,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9,674.93 万元,同比增长 51.83%。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462,988.40 万元、517,241.95 万元、498,601.87 万元和 136,540.66 万元,呈
现逐期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积极发展核心产业,控
制低毛利业务资本投入,同时深度布局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相关
业务上述期间内收入持续提升,带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5,899.12 万元、
-483,890.23 万元、-409,368.61 万元和-97,259.96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经营发
展和战略布局的需求,购置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改造厂房、对外收购等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0,362.01 万元、
-24,254.75 万元、-131,936.74 万元和 26,760.53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经营发
展的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筹集资金所致。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吴熠昊、徐建豪
项目协办人:朱泓桦
项目组成员:郑皓、谢丹、黄杰、王黛檬、王增明、李泽盛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住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大厦 5 楼
负责人:鲍金桥
签字律师:司慧、张亘
联系电话:0551-65609615
联系传真:0551-65608051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负责人:程志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付振龙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负责人:程志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付振龙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泰海通签署了《承销协议》,国泰海通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已指派吴熠昊、徐建豪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
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吴熠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
项目包括:安凯微、协创数据等 A 股 IPO 的保荐与承销工作;扬电科技、太龙
股份、东山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与承销工作;东山精密、
太龙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和英唐智控重大资产出售的财务顾问工作等。吴熠昊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徐建豪: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总监,曾负责或参与的项
目包括:索辰科技、太龙股份、莱克电气等 A 股 IPO 的保荐与承销工作;京山
轻机、东山精密、太龙股份、普利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与
承销工作;普利特、东山精密、太龙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和英唐智控重大资产出售
的财务顾问工作等。徐建豪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
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国泰海通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并承担
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面确认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 99 号运河小镇总部产业园 12 号楼
电话:0512-80190019
传真:0512-80190029
联系人:冒小燕
查询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