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5 01:39: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6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
到独立董事夏同水先生、吴长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夏同
水先生、吴长春先生因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
职不得超过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夏同水先生、吴长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
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夏同水先
生、吴长春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夏同水先生、吴长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
                                   — 1 —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
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夏同水先生、吴长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事前审核。
   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转,
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选举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
选举朱仁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推荐其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刘毅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
— 2 —
等相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如下:
朱仁奎
朱先磊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 —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朱仁奎,男,汉族,1969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研究员,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2013 年 8 月至
今,曾任山东师范大学原商学院会计系主任、院长助理;现任山东
师范大学 MBA 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山东师范大学 MPAcc 教
育中心副主任、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仁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刘毅军,1965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副主任、主
任、应用经济学学科负责人。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毅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 4 —
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 5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水发燃气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