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智退: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5 00: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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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工智退              公告编号:2025-09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嘉
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浙 04 民初 42 号,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我耀”)于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及传票(案号:(2025)浙 04
民初 42 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就与海宁我耀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海宁我耀偿还借款本金 21,745 万
元、利息(含罚息)3,183,203.19 元(暂计算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之后按合
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5)浙 04 民初 42 号
《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判决,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如下: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宁 市 支 行 借 款 本 金 217,450,000 元 及 利 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实现债权的律师费 180,000 元;
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追偿;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有权在 347,390,000 元最高限额内对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
物〔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77531 号不动产权证、浙(2022)海宁市不
动产证明第 0035104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海宁市海昌街道高新路 51 号〕折价或
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由被告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负
担(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的诉讼公告外,公司(包括
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已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后续面临被执行本金
后续相关利息、罚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诉讼预计将导致公司利润减少
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
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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