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
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6.5 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
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
相互提供担保。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2 日和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9)。
二、公司为孙公司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孙公司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100 万元,公司为孙
公司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
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
如下:
担保人与被 担保金
保证期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的关 债权人 额(万 担保类型
间
系 元)
江苏汇展 交通银行
广州毅昌 被担保人为
新能源科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科技股份 担保人控股 1,100 三年
技有限公 公司昆山 保证
有限公司 孙公司
司 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3)法定代表人:杨亚东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 168 号 2#厂房一楼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7FRNAW98
(7)成立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
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
发;电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
造;模具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公
司持有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2,397,936.28 212,220,845.30
负债总额 125,024,862.12 190,671,468.70
净资产 27,373,074.16 21,549,376.60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624,082.43 197,492,865.01
利润总额 7,124,634.22 -1,103,875.98
净利润 5,733,217.59 -1,038,037.62
(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签订的担保金额为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
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
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江苏汇展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
不设置反担保。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
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
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的 63%;子公司未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 384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 1%。截至本
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
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分行《保证合同》(被担保人: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