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5 00:48: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 800 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 F21 柏诚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7 月 10 日
                至2025 年 7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
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33   柏诚股份        2025/7/7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
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
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 800 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 F21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
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
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子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
联系电话:0510-85161217   传真号码:0510-82761218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7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柏诚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