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振华股: 振华股份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5 0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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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和管理人的要求,报
送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投资方案》(以下
简称“《重整投资方案》”)。公司本次报送的《重整投资方案》已经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振华股份的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后续若公司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公司将与管理人进一步磋商,并确定是
否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人参与,公司能否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
能否得到标的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行其他审批程序,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相关情况介绍
  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作出(2024)
新 04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沈宏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
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
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新疆沈宏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2 日作出
(2024)新 04 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25 年 1 月 2 日起,对新疆沈宏集团
进行重整。经管理人申请,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作出(2024)新 04 破 1 号
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新疆沈宏集团、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吐鲁番
瑞德化轻有限公司、吐鲁番沈宏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吐鲁番沈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7 家公司
(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东华商(乌鲁木
齐)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管 理 人 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已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
证金,与管理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启动了对 7 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振
华股份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
募并启动尽职调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积极推进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截至《重整投资方案》报
送日,公司未收到明确载明标的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的有效文件,亦未能对标的
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按照管理人的要求,为了保有公司在本次破产重整案中的继
续参与权,公司已向管理人报送了《重整投资方案》。
   公司本次报送的《重整投资方案》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振华股份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若公司被确定为
重整投资人,公司将与管理人进一步磋商,并确定是否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铬化学品和维生素生产商,为了进一步拓展公
司业务渠道,提高市场份额,改善行业竞争格局,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促进
铬盐行业向更高质量、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向发展,结合铬盐行业“大型化、集
中化、清洁化”的发展要求和规律,公司参与本次标的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人招
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利益。
  (二)通过本次对标的公司开展的尽职调查,在未能充分获取有效的材料以
及现场调查等方式确切评估标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下,公司报送《重整投资
方案》,主要是基于公司对新疆沈宏集团悠久的铬化学品经营历史,且其为国内
当前四家具有源头铬盐生产能力的金属铬材料厂商之一,以及其所供应的金属铬
原料具有广泛的业内认知度的认可,以及公司对我国铬盐行业将持续推进并购重
组、技术进步、绿色发展的结构性变革等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并结合公司已实
施的行业内并购重组的成功经验,公司认为,若能成为标的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
公司将发挥标的公司的经营潜力,进一步把握铬盐行业发展机遇。
  四、风险提示
人参与,本公司能否被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亦存在不确定性。
能否得到标的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行其他审批程序,该等审批程序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确定性,受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可能导致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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