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光: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并拟收购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4 00: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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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星光   公告编号:2025-05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签署了《合
资协议》并指定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大数据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建普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普联”)设立了“星光普联(广东)大数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全资子公司持股 51%;中建普联持股 49%。合资公司设立后,拟收购中建普联旗
下的“造价通”业务相关资产。相关内容可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拟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7)、《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
  二、进展情况
  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后,完成了合资公司的设立,合资公司设立后,各方
着手推进实施收购“造价通”平台事项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尽职调查、财务审
计以及收购方案商谈等,根据“造价通”平台的独立、剥离和审计情况,各方在
商谈交易条件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造价通”
平台资产收购事项,同时终止有关“造价通”业务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此,公司
与中建普联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签订了《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
补充协议终止合作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中建普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签订了《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合
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相关合作事项和条款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合作事项终止内容
  原合同约定:合资公司成立后,将在 3 个月内收购乙方持有的“造价通”平
台。具体收购价格以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合资公司另行与乙方
签订资产收购协议。
  合资公司成立后,双方推进实施收购“造价通”平台事项的具体工作,包括
尽职调查、财务审计以及收购方案商谈等,根据“造价通”平台的独立、剥离和
审计情况,双方在商谈交易条件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
止本次“造价通”平台资产收购事项,同时终止有关“造价通”业务的相关合作
事项。合资公司尚未实缴出资,由双方配合完成注销。
  (二)效力及冲突解决
  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
仍以原合同约定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终止系公司审慎论证并与各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公司后续
将聚焦资源发展优势主业,保障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合资公司尚未实缴出资,相
关合作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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