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3 2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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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
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伟先
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订《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
   )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孙福俊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 1 页/共 7 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
       (公告编号:2025-061),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二、
   《关于制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本次激励
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等各项
内容,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
际拟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孙福俊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三、
   《关于制订<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明确本次
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原则、范围、机构、指标及标准、期间与次
数、程序以及结果的反馈及应用等内容,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拟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孙福俊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第 2 页/共 7 页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四、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
如下: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
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协议书等;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力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行使;
               第 3 页/共 7 页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
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
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
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
              第 4 页/共 7 页
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
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孙福俊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
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9 项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2),
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全文。
  六、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办法><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
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7 项制度进行
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 5 页/共 7 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9 项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2),
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管
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工作制度》《内
部审计工作制度》全文。
  七、
   《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
问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和《总
法律顾问制度》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并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9 项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2),
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总法律顾问制度》全文。
  八、《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
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非关联机构,
开展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
权保理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
理合同的约定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第 6 页/共 7 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 2025 年应收账
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九、《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下午 4:00 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址:大
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64)
                      。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第 7 页/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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