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4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公
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88,285,71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9.80 元。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61,091.4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14,021.58 万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7,069.86 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
第 61283434_G03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6 月 22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金额(万元)
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
项目
北京三一智能电
机有限公司
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
目
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 三一张家口风电
项目 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 337,935.14 303,179.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7,069.8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为 243,890.72 万元。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
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并同意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
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 23,496.00 万元增加投资额。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
布局考虑,同意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共计 29,173.24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募投项目进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金总额(万元) 展情况
新产品与新技术
开发项目
三一重能装备
郴州三一智能制
造产业园项目
公司
三一锡林郭勒零 三一(锡林郭
目 有限公司
三一重能智能风 三一(巴里坤)
园建设项目 公司
合计 497,076.57 325,252.98 /
注:1、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78,687.00 万元,将使
用原募投项目“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16,504.00 万元用于本
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3,496.00 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
于本项目。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2),其中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风机后市场
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 638.48 万元、1,794.4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29,173.2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新
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实际转出时,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
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 662.30 万元、 1,794.40 万元,实际转出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同时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
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
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现金
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
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
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
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一重能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三一重能及子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