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2 16: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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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0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定于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腾亚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
制度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监事邹同光先
生回避表决)。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确定以 2025 年 6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60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6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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