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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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并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
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中有 3 名原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满足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由公司按照作废处理。另外,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
求,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照作废处理。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2.82
万股。
  董事邹卫峰先生及桑孝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2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
  董事邹卫峰先生及桑孝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2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在本次董事会会议
召开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将在实施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与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申请
责任担保,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
流动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具体授信日期、授信金额、担保期限、
担保金额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代理人签署实施以上
融资担保事宜时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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