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发: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2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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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
控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
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
交易。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
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
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
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二章 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
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币银行借款,外汇衍生品交
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
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者下属控股公司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
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及交易决策程序
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在相关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体方案和额度需遵循《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总体方案和额
度后实施;如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总体方案和额度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决定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
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履
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
限等进行合理预计。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衍生品
交易额度。
  第十二条 相关责任部门:
责制定、修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流程、监控外汇利率等市场行情、识
别评估市场风险、资金筹集、拟定外汇交易策略及具体执行计划、编制交易方案、
执行具体的衍生品交易,形成具体的管理报告,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提
供涉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资料。
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计量方法及核算标准,并协助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在定期
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
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管理部及时进行账
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审核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履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实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汇率和与外币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
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评估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情况,针对汇率利率数据及结算货币等给予
公司财务及业务指导,制定交易业务的年度预算计划,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建议方案。
外币收款预测,将相关基础业务信息报送资金管理部。
币汇率和与外币银行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
制订外汇风险管理方案、应急机制,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在公司董事会或
者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同意后实施。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
等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
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应采取以下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一)防范资金风险,做好流动资金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交易不会占用正常经营现金流外的额外资金;由于预测现金流发
生偏差,将使用轧差交易,并及时预警相关公司,加强预测准确性;
  (二)预测汇率变动风险:根据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预测在汇率出
现变动后的盈亏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资金管理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
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总经理及董事长。
  第十七条 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浮亏或者重大异常情况、外
汇衍生品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时,资金管理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
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
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并随时跟踪业务
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
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
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七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
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
露义务。
  第十九条 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由
财务管理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至少 10 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
修订。
  第二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亦需要遵守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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