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457,489,586 股,鉴于目前仍处
于“宏川转债”转股期及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期内,截至股权登记
日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宏川转债”转股、股
票期权行权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4 月 21 日总股本 457,489,58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宏川转债,债券代码:128121)转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反馈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457,489,586 股,较
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4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 限售股 及无限售 流通股 的个人股 息红 利 税实行差 别化税 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 账户代码 证券 账户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股权
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
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宏川转债”转股价格 18.76 元/股,调整
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 18.56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咨询联系人:卓乃建
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咨询传真:0769-8866193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