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3,712,648 股股份用途
进行调整,由“出售”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8,483,650 股变更为 234,771,002 股,注
册资本由 238,483,650 元变更为 234,771,00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