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①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投资”)持有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189,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②宁波涌峰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涌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8,400,0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5%。③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以下简称“嘉兴宝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30,000 股,占公
合伙)
司总股本 0.3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①海益投资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 24,000,000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
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5 年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2)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6,000,000 股,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4.38 元/股。②宁波涌峰
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
过 8,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③嘉兴宝益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05%。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关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收到股东海益投资、宁波涌峰及嘉兴宝益发来的
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①股东名称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37,189,669股
持股比例 4.6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7,189,669股
②股东名称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8,400,074股
持股比例 1.05%
IPO 前取得:8,40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4股
③股东名称 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2,630,000股
持股比例 0.3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6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①股东名称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4,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000,0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9 日~2025 年 10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股东名称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00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9 日~2025 年 10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股东名称 嘉兴宝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9 日~2025 年 10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
延。
注 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承诺,海益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海益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海益投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
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宝地矿业股票。
地矿业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海益投资将
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监管要求及海益投资的经营发展情况自主
决策减持计划,并且减持价格在保证海益投资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市场
情况以及海益投资的经营状况确定。为稳定宝地矿业股价,海益投资持有的宝地
矿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宝
地矿业,由宝地矿业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1)海益投资或者宝地矿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
未满六个月的;
(2)海益投资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
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于 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益投资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 5.2 和 5.3 条承诺的要求。
宝地矿业并予公告。
承诺内容。海益投资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海益投
资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如海益投资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海益投资
现金分红中与海益投资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海
益投资履行上述承诺。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要求时,海益投资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宁波涌峰、嘉兴宝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宝地矿业的情形;本企业的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中不存在三类
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出资
人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宝
地矿业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
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
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宝地矿业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宝地矿业
上市前股份。
期内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
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
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
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
此等要求执行。
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
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宝地矿业所有。如本企业未将
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宝地矿业,则宝地矿业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
应上交宝地矿业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系股东出于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
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 持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可 能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