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16:27: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 Riverstone Farm Pte. Ltd.所持有的山东北溪农牧有限公司、山
东瑞东伟力农牧有限公司、山东鑫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瑞东农牧(利津)有限
公司、瑞东农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瑞东威力牧业(滨州)有限公司全部
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
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
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并进
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并
进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并
进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
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
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以充分履行的情况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邦基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